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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單身情歌篇──
216


    情緒要毀壞是相當容易的,然而那一丁點兒殘存的憐憫也隨著情緒的毀壞,蕩然無存。想來一開始那悲慘的遭遇就是為了博得別人的同情所塑造的特殊形象,然而進而取得信任。這種認定實在是荒謬,就算是朋友,也有不可跨越的鴻溝。這是鐵律!不是因人而異的彈性政策。


    也許人們天性就是很容易替他人尤其是弱小者打抱不平,但後來發現在無盡的抱怨和自我感覺良好的無理取鬧之下,對方真的弱小嗎?我想了想,然後隨著耐性喪失,最後只有無言的沉默。


    多數人往往是無法應付這種突如其來的「錯愕」宣告,好像你不隨他的意就是你有問題!你王八蛋!你不懂得體諒別人……哇!扣上好大頂帽子!是誰有問題?溝通未果未成定案怎能說是有問題?王八蛋又更無理了,誰都會感覺到委屈,不是只有你的委屈是委屈,怎麼這個年頭流行自我感覺良好,捨我其誰都是悲劇?見鬼了!然後不懂得體諒別人?這真是一個好問題!就憑心而論,到底體諒要做到多少退讓才算得上是體諒?


    也許我們會心懷感激那些荒謬,但是問題不是用來體諒的!是用來解決的!不是講話大聲就是有理,既然要講道理,那就照規矩來!而不是轉移話題扯東扯西卻毫無重點。


    為什麼總以為吵架可以解決問題呢?吵架不能解決問題,只會讓感覺變得很尷尬,然後誰都有情緒,不是把一個溫和不表示意見的人槓上火線之後逃之夭夭。魔鬼都在細節裡!喔!好!那我就把魔鬼找出來,雖然我也不信仰上帝,但是佛祖也行!


    好!現在把大家情緒都弄得很糟糕,這樣誰有好處?發一頓脾氣很了不起嗎?並不會!那只是讓問題一樣懸置著,然後累積情緒利息。誰都很努力過生活,每個人也都有自己的遭遇,如果不順遂就要四處怪罪,那還得了?倘若生活不如意都是別人的錯!那你的責任又在哪裡?


    自我感覺良好不完全是壞事,但是,用在斡旋上就是壞事!談論未果的事情怎能成定見?那又怎能拿未成定見的事情當作是結果強拉成局?這種感覺非常惡劣,像是情緒受到強姦……一個人在家裸睡被強暴,還被怪罪「你幹嘛在家裸睡!這分明是引誘犯罪!」試問,這樣有道理嗎?


    寫到這裡我也知道這是一種無解的循環題,就請容許我,不再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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