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3


單身情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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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娃伊姐姐妳好,有事情可以打擾您嗎?試問,我可以麻煩妳幫我把●●拿給我的書還給她嗎……如果可以跟妳約時間嗎?地點就是妳家樓下的7-11……其實我是她的男朋友,因為一些事情,我們分手了。是我不好,但是我也是為了她著想,但是我又不想就這樣離開她,很多事情……或許當面說妳會明白我的意思。但是,如果您覺得沒有必要的話,那就抱歉了,打擾妳,我會把書好好的收好,等我真的還有機會能存在再這世上!我會等一直等著她的,因為我真的很愛她,但是我真的覺得我錯了……只是很多事情我自己一直想,真的很痛苦,晚上七點半下班我回上來看您的回覆,請別讓我等太久,因為我時間不多了!」


   
欸!老實說,我收到這封留言的時候是在我昨天要出門前,對方是留在我痞客幫部落格的留言板。我著著實實的嚇到了。


   
嚇到的第一點:●●是我的姐妹淘,雖然我最近很忙,但還不至於忙到對●●的近況都不清楚的程度,我也完全沒想過會收到這個的求助信。所以嚇到了。第一個直覺反應是,天啊!

 

    嚇到的第二點:留言給我的人非常清楚的住所,這讓我很不舒服,畢竟基於對個人隱私權的需求,對方清楚我的職業、住處,但是我對對方一無所知,這不是很可怕的事情嗎?


   
嚇到的第三點:對方說明自己罹患絕症,然後又不停的說明他錯了,他很愛我的姐妹淘●●……這是在上演哪一齣?


   
基於上述三點,然後我作了一個決定,在早上六點的時候打電話給一定還在睡夢中的●●。可是●●沒接我電話,我又急著出門,這件事情就擱著。後來回到家,我又認真把這封留言看一次,然後沒注意到對方有寄第二封信來。請容許我拆解成三段完成這個單身情歌,因為我個人認為;這實在是太經典了!我對於經典的定義,是在於,這雖然不是頭一遭,但過程也夠荒謬了。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人,也從未見過面,然後自稱是我姊妹淘●●的男朋友。嗯!這是一個值得研究的行為。

 

    我好奇的是;對方是在一個怎樣的情況下以及怎樣的心情決定找上我?我不是戀愛顧問,也不是分手專家,找我諮商請預約並且不一定會受理,我也不只一次的強調我對人沒耐性,所以,得証,這個人一定很不清楚我的脾氣。不要把我想得太美好,我脾氣不好又沒耐性,同情感跟同理心都在工作的時候消磨完了,所以這個人夠聰明,還知道留言給我。只是,孩子!男歡女愛這一回事兒,老朽號稱絕情絕愛滅絕師太,找我打商量跟自掘墳墓沒差別啊!


   
我完全鼓吹談戀愛不等同於在一起,結婚也可能離婚……高自主的兩性和平共處條款。所以,我完全不能理解你的訴求。是得了絕症?是要我幫忙介紹好醫院好醫師?還是要我的姐妹淘知道這件事情?然後呢?重點是!然後呢?幹!我好焦慮喔!我完全不知道的一個然後呢?呈現一個問號不停的在我腦海小劇場裡翻轉。


   
我是一個文字工作者,時常活在自己的小世界,工作就是我生命的全部,在這個條件下,哲學是理性訴求,心理學構不成軟科學成為參考要件的大前提……然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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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vai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