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9


單身情歌篇──
187


   
關於分手,大家都有幾個經驗談,就算是沒談過戀愛,也聽聞過幾則……正所為沒看過豬走路也吃過豬肉那樣。有些事情還真不需要太多經驗,但有些經驗是好事兒,像是打預防針。又或者說,透過某些經驗法則,我們更進一步去了解到自己。尤其是關乎於感情這一回事兒,紅花來,黃花去,純真一去不復返,青春小鳥飛不回來。


   
我倒是真的聽不少很瞎的分手理由和分手經驗,數量之多都可以分門別類集結成冊,可我今天不是來跟大家分享八卦,而是說說自己對於「分手」該狀況延伸的感嘆。


   
兩個人從在一起到分開,平均下來大約是三十個月,換算下來大約是兩年半,我說的是平均值,然後結果好壞參半,分手未必是好或不好,結婚也未必是幸福或者不快樂。總之,就是這個平均值,很微妙。有好感、曖昧、交往或者跨出關係的疆界,在這兒就有一次腥風血雨,之後感覺對了繼續糾纏下去,其次才是社會性的價值觀考量,和未來規劃的長久抗爭。


   
學生時代最常聽見的分手理由:他喜歡上別人了、家長希望我們等長大一點,最起碼考上大學了再交往、我喜歡上別人了、發生了挾娃娃事件,兩個人心理有疙瘩……


   
過了二十五歲之後最常聽見的分手理由:他不愛我、我不愛他、他的家人或我的家人不喜歡他或我、價值觀不同、年收入太低、太大男人或大女人、劈腿、外遇、我懷孕了要兒子不要老子……


   
要一一細數,還有得說,但,分手真的需要這麼多理由嗎?感情很現實,建構在一種「情感互惠原則」之下,倘若你能感受到,對方亦能感覺到那種互相體諒、互相愛護……諸多感覺。但是那種感覺一但是單方面的,又或者是有比重上的差異,那麼分手這兩個字,就會像隕石一樣,天外飛來一筆。


   
過與不及啊!愛情這一回事兒總是要搭配麵包,不是我八股,但是如果出現了經濟上的分歧,這段情感還能維持多久?如方有一方能夠擔起該責任,否則長久的經濟失調,這可就不是便祕而已,是結石了。


   
愛的形式有很多種,不是非得在一起才能說是愛。我遇過在一起感覺很不錯的情侶檔,但是分手理由卻是「房事不協調」而分手。也許真的是在一起太久失去新鮮感?也許是諸多種種可能讓兩個人在最赤裸的時候無法坦然?但說正格的,你要跟這個人在一起,難道不用考慮到「房事」嗎?當然要考慮啊!套一句比較直白的說法;要驗貨嘛!但是我不鼓勵貨比三家不吃虧這句話就是了。也許你愛他,但是你時在是無法忍受他在床上的表現,拜託,你臉上有長嘴巴,請找機會兩個人好好聊一下。


   
當然我也不是說兩個人在一起就非得發生性行為,但是性行為是身為人類的最基本的動物性,你對一個人有欲望不是可恥的事情,但是你對一個人沒有欲望甚至恐懼發生性行為,這可就不是甚麼好消息就是了。我不是性學專家,無法解是太多關於性行為該有哪些注意事項,但是我是一個發展良好的三十歲成年人,關於性愛這一回事兒,應該是更發乎於自然,甜蜜且坦然……說到性不需要隱晦,過度隱晦的情緒不算私密,只能說,有人是在穿衣服洗澡的嗎?關起房門來的肢體互動,有需要遮遮掩掩嗎?喔!外遇不算。關於這一回事兒,還有得談呢!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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